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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郑重声明

为维护学校办学声誉,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由教育培训中心统筹管理,仅在学校官网公示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招生和教学活动。

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社会个人及第三方网络平台,开展招生宣传、预录取、正式录取、代收学费、考前辅导培训等相关工作。凡有单位或个人以“全程托管”、“包录取”、“包毕业”、“免考试”等名义收取费用的,均不属于兰州文理学院授权行为,相关责任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须由考生本人在录取入学后,按学年在学校官方指定缴费平台自主缴纳。学校不预收费用、不跨学年收费,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学费。

四、请广大考生务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获取招生信息:

•学校官网:https://www.luas.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400号(兰州文理学院南校区教育培训中心)

•招生咨询电话:0931-8260318

对于非官方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请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五、对于冒用我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违规收费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31-8260318。



撰稿:王春雯
图片:
通讯员:朱彦杰
审核:刘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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