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中心内部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
兰州文理学院教育培训中心是学校归口管理各级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教育和各类短期培训的职能部门和办学实体。学院下设办公室,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
教育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教育培训中心是学校归口管理各级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继续教育和各类短期培训的职能部门和办学实体。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行政的决定、指示,加强对学生政治素质及文化素质教育,为国家培养应用型合格人才。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领导部门有关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部门发展规划提出成人教育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意见。
3.根据部门目标管理的各项要求,制定成人教育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成人教育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的招生计划的申报、招生录取,教学点申报审批以及联合办学签约。
5.负责成人教育的教学管理和运行,组织制定、修订各类成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检查落实各个教学环节并进行教学质量监控。
6.负责成人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考核以及结业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档案的管理与发放。
7.负责成人和自考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奖惩、综合测评工作,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8.协调相关关系,保证继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9.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培训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按照学校目标管理的各项要求和教育培训中心的职责范围,主持教育培训中心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参与制定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规划和工作意见,拟定教育培训中心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和年度工作计划,经过批准后组织实施,保障上级和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3.主持召开教育培训中心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和处理日常工作及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办公室岗位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负责组织对教育培训中心各类工作人员的培养、考核、奖惩等,向教育培训中心办公会议或党政联系会提出工作建议。
5.努力学习和掌握先进的教育思想与管理知识,熟悉管理业务,遵循教育规律,指导教学和管理工作正常、有效地开展。
6.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组织制定和完善教育培训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7.积极组织开展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和检查教学质量。
8.按照学校的财经管理制度,审批教育培训中心的财务开支。合理安排使用教育培训中心教育经费,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根据办公室工作任务和所属人员的岗位职责,负责计划、组织和协调全室工作,并负责考核所属人员的工作业绩。
2.遵循及时、准确、保密、讲求质量的原则及规定的程序,草拟部门公文,如部门文件、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简报、协议书以及各种对外公函等。
3.负责做好办公室的工作、上传下达,以及信访、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4.准备各种会议,并作会议记录,负责会议决议的执行、检查、督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向中心领导报告工作情况,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负责本部门的印章管理及合法使用,以及本院的安全保密工作。
6.负责文印、文书和档案管理。
7.做好本部门职工的考勤工作,承办请假、销假手续。
8.组织办公室人员完成教育培训中心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